智利
1992年智利政府在卫生部内设立了“管理传统医学及其它替代医学机构”对传统医学进行管理。该机构的任务是对于已经证明有效的综合疗法,要制定规范标准;与注册办公室共同研究相关的标准,管理卫生医疗领域的医学专家与医务人员;贯彻与推广标准与法律文件。目前,该部门已经进行的重要工作有:
2005年6月,制定D.S. 42/04《实施替代医学技术条例》。
2005年8-10月,工作任务涉及针灸、顺势疗法、物理疗法、植物疗法等。
2005年11月,组织实施PMAC的机构和个人召开咨询研讨会。
2006年1-2月,开展公众调查。
政府进行咨询。
2006年1-5月,开展研究,分析文献资料,鉴定审查各种医学的科学依据,首先是确定评价研究的方法,其次是对疗效进行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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